医学界所讨论的安乐死方法大致有4种:一是“消极安乐死”,是指医生中止对垂死病人的抢救和维持生命的医疗措施,任其自然死亡。
在課堂討論的時候,大多數的同學都不同意消極安樂死,認為這種方式對垂死的病人太過殘忍。在死亡的過程中還要受到病痛的折磨。但是從世界範圍來看,大多數國家對消極安樂死爭議不大,而對積極安樂死持反對態度。1987年,池连信在对内蒙旗级医院32名中晚期癌症患者进行调查时发现,其中13名牧民在得知自己患有癌症后,只准备住几天院就拿药回家,其实是自动接受了消极安乐死。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,已有35个州和首都华盛顿通过了《拒绝抢救法》,在实际上承认消极的安乐死为合法。 其實消極安樂死在我國早已存在,消極安樂死在很多醫院悄悄的進行著。有很多绝症病人是在本人或家属主动要求停止治疗后死亡的,这实质上就是采取消极的安乐死。
大家對消極安樂死還有什麽看法,歡迎大家多給我們意見。

2 评论:

其實一般來說都是以以下幾點來決定生命的價值:
1. 自我意識和自主性
2. 享受生命的快樂
3. 有過去美好的回憶和向著美好未來的計劃
4. 社會地位和人際關係

我認為, 只要付合以下幾點, :
1. 他是自己清晰地決定, 想安樂死的
2. 他自己一直也認為自己生活得不快樂
3. 他認為他未來沒希望, 不美好的. 雖然可能有人會認為科技一日千里, 將來有可能醫得好. 可是, 在現在的情況下, 看不出這個機會有很大的可能性
4. 成為永久及嚴重的殘疾人仕, 雖然受法律保障, 但或多或少會受著其他人的目光. 而且, 要一直無可奈何地承受著家人等的照料, 也許會覺得自己成為了家庭的負累, 亦使其作為人的尊嚴喪失了. 或者, 有不治之症而一直受著痛苦, 也會怕成為家人經濟上的負擔.

這樣的話, 我覺得應該在醫生的證明和許可下, 讓他自己選擇安樂死的.

CHEN TINGTING 说... 2010年6月20日 05:24  

我認為,相比積極安樂死,消極安樂死更加容易讓人接受,因為患者有權利選擇接受治療也有權利選擇不接受治療,這只是一個很普通的權利。這種方式不僅僅在很多地方已經悄悄上演著,更有瑞士以及美國的一部份州都通過了立法支持消極安樂死。而我認為積極安樂死,在道德上則需要更深層次的討論,就像歐同學提到的那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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